离婚后户口可以迁移娘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分户、并户、失踪、结婚、离婚等相关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在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