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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必须留给法定继承人吗?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

2024-06-10 来源:欧得旅游网

遗产必须留给法定继承人吗?遗产并不是非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按遗嘱指定的方式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由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分割遗产;继承人之间无法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分割遗产,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继承的分割方式。在遗产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原则上均分,但是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分。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生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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