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 第一条 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含国外、合作办学取得同等学历并经教育部或使领馆认定的,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