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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法院判公安局有权立案,定罪抓人吗

2024-05-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不经法院判公安局有权立案,定罪抓人吗

当然有。

难道警察看见一个人杀害了另外一个人,在法院审判之前就只能看着他自由活动吗?

实际上,公安做任何拘留,都不必经过法院审判,

拘留分两种,

一是刑事拘留,在查清事实以后认为嫌疑人有罪的,由检察院审查后起诉到法院,这个案件最后就会经过法院判决,而且法院判决只是确定是否有罪,和拘留并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是行政拘留,除了当事人对拘留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这个案件从始至终都不会经过法院。

二、不立案警察会怎么处理

警察不立案的话应当会给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对不立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网络诈骗不予立案会怎么处理

1、如果警察不立案,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法院抓不到被执行人请求公安抓人公安会抓的到吗

根据案情不同,办案单位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但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就有权利抓人,但是如果是民事纠纷,而且涉案金额或者其他轻微情况,法院就不会立案,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利抓人。

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局不是只管抓人,它是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六条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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