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与普通公民一样,拥有隐私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但罪犯的隐私权与普通公民的隐私权是有区别的,因为罪犯的隐私权受到了限制——受到了行刑权的限制。
行刑权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以“维护监管秩序”、“教育改造罪犯”等正当理由强势介入罪犯的私人领域时,罪犯隐私权必然受到行刑权限制。
对罪犯隐私权的限制原则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目的正当原则;
2、合法原则;
3、人格尊严原则;
4、比例原则;
5、功利原则;
6、平等但有区别原则。这一原则的实质就是“相同情况必须被同等地对待,不同的情况必须按照不同等的程度被不同等的对待”。
一、侵犯隐私权是自诉案件吗
侵犯隐私权是自诉案件。如果仅仅是侵犯隐私,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损害和赔偿损失。如果是在公开场合下歪曲地公布他人隐私,则涉嫌诽谤罪和侮辱罪,这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范围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伤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对被告人可判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