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的表达方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等,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4、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怎么表示放弃继承遗产
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的方式如下:
1、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放弃继承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2、具体的写法大致应包括有声明人的个人信息、与被继承人关系、放弃的遗产的相关信息;
3、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的法定期限?
放弃继承权的法定期限,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置之前作出书面放弃继承权的承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