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不等同于欠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单独的收货单是非常不规范的。结合很多送货单,这种不规范的操作模式是双方认可的交易习惯。发货单结合未写欠款金额的收据,从时间日期上一致,形成了关于欠款的事实。总的来说,可以得到法庭的支持。建议以后写标准借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