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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能不能自诉案件

2024-05-13 来源:欧得旅游网

人民法院不能从公安机关受理自诉案件,因为自诉案件,必须受害人或者他的亲属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能可能会受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自诉人到法院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公安局立案的程序: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自诉案件规定

公安局立案的程序: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从公安机关受理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不能从公安机关受理自诉案件,因为自诉案件,必须受害人或者他的亲属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能可能会受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自诉人到法院起诉。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能不能传唤证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传唤证人,要求证人到指定地点,对证人进行讯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诉案件公安机关能撤案吗

公诉案件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公安机关不能撤,法院经审查后如果符合撤销的情况可以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并非径直开庭审判,而是需要经过初步审查,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开庭审判。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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