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夫妻二人在婚姻登记期间已经将房产办理在孩子的名下,就产生了物权的效力。孩子还未成年,为法定监护人无权处置孩子名下的资产,即便是孩子同意也不可,除非是孩子本身出现重大问题比如急需用该笔钱治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