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符合 申请宅基地 条件的;该宅基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该宅基地已经被政府拟定征收的;该宅基地已经拟定复垦的,农村宅基地地皮则不会给予申请办理 土地使用证 。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