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长期不申报,那么公司会因为不公示被拉入异常经营名录。而公司最终是股东的,股东的信用度会受到影响。
如公司并无尚未清偿的外部债务,在税务、法院、银行等系统均无不良欠债记录,则公司不会被列入诚信记录黑名单,股东也不会;但若公司因长期不经营不办理注销而等被工商吊销的,其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三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不会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不代表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外是要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没交税公司当然要补交,交税过后公司的市值就会下降,就意味着每股的收益就会下降,也就间接影响到了股东的利益。
这是最经常出现的情形。而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故不经营或者无故中断经营超过6个月,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应该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