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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3-10-05 来源:欧得旅游网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其他法定要求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一、房产证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房产证纠纷应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房屋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以及与房屋有关的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造和分配公共住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的行政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给予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分房合同的,职工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者被单位开除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产生的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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