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实现。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丢失了一本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当事人丢失了两本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此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可以办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拓展延伸
离婚时一方丢失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当一方在离婚时丢失了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可能会稍微复杂一些,但并非不可能。首先,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申请表等。在等待新的结婚证办理完成期间,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婚礼照片、婚庆公司的证明信等,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同时,还需要与离婚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还需按照当地法律程序,进行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公证。最后,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并进行审理。尽管丢失结婚证可能会增加一些步骤和程序,但只要双方愿意并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离婚手续仍然可以顺利办理。
结语
离婚手续对于丢失结婚证的一方来说可能会稍微复杂一些,但并非不可能。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婚礼照片、婚庆公司的证明信等,可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同时,与离婚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签署和公证离婚协议书,并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都是必要的步骤。尽管增加了一些程序,但只要双方愿意并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离婚手续仍然可以成功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