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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成年犯罪怎么判

2023-10-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教唆未成年犯罪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性质、罪名、情节等多重因素确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教唆未遂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而使教唆行为未遂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教唆犯属于独立的教唆犯,而非共同犯罪的教唆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被教唆人拒绝了被教唆人的教唆。

2、被教唆人当时接受了教唆犯的教唆,但实际上没有进行任何犯罪活动。

3、被教唆人当时答应实施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但实际上实施了其他犯罪。

4、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经有实施该罪的决意。即被教唆人的犯疑并非教唆者引起。

二、青少年犯罪惩罚是怎么样的

我国在对青少年犯罪的刑罚处罚上的态度是从宽处理,只在一些特别严重的案件中才会采取刑罚措施。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真正体现《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提出的既保护青少年的成长,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精神,从体恤宽大,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出发,探索对于人身危险性较小的青少年犯罪采用非刑罚化方式,也就是放弃刑罚,采取宽松的处分方式。非刑罚化处理就是有针对性地免除青少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结合我国社会实际状况和对青少年保护的有益经验以及司法实践,非刑罚化处理的青少年犯罪包括:

1、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

2、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3、对于能够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扩大性作为相对不起诉处理,适用非刑罚化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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