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15投诉受案范围有哪些?
伪劣产品以及消费过程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都属于12315投诉受案范围,具体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二、12315不受理的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消费者子啊购买商品之后,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都可以投诉。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是由于商品的价格严重偏高,或者是购买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也可以是网购商家不发货等,在拨打热线电话投诉之时,必须要说明具体受到的侵害。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如果卖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由此提醒各网站店主及时查货、补货、变更网店销售信息等,以免涉嫌消费欺诈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