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本案中,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
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提高证据意识,出借方应注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借款方还款后应注意索回并销毁借条,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债务人如何收集还款证据
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下面是不同情形下收条的写法。
1、如果是分期还款,则每次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还款事实;
2、如果是一次性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要回借条原件,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条;
3、如果部分还款,也应与出借人协商修改借条或者由出借人出具收条;
4、借款如果约定有利息的,收条上应注明是支付利息还是归还借款本金。
二、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应提交哪些方面的证据
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等。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