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报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是在强拆范围内的。如果有国土证,可以先到规划部门补办手续,再去房产部门办理产权证。如果是村里统一划的是有国土证的。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国土局查询国土证。如果是村里单独划出来的,村委会同意,但是没有经过国土部门,那就没有国土证。宅基地如果不是本人或者亲属的,或户口并非本村户口,国土证也应该没法办理。
报建手续如下:
1、村民(业主)提出民房建设申请(填写由统一印制的民房建设申请表,需四邻签名并按指模确认,绘制平面图及标明四邻间距)。
2、村民小组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需注明四邻有无争议)。
3、村(居)委会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上报镇民房建设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规划所将民房建设所在位置绘图斑。
6、办公室工作人员(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分局等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和拍照。
7、规划所核对城规。
8、国土分局核对土规。
9、对经核实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民房建设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列表分送民房建设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