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赠予夫妻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一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