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共同购房,离婚时房子按照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在法院分割房产时,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最后法院会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离婚时有房贷,一般的分割方法有:
1、取得房屋产权方,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2、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法院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法院的分配:
1、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2、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