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房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小区环境、价格水平、是否有议价空间、是否存在拆改、是否带租约、是否带抵押、配套设施是否齐备和完好。
(二)议价
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出示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是否有共有权人,以此来确定卖方是否对该房屋享有有处分权。这是议价的基础,必须搞清楚谈判的对象。找准目标双方方才协商交易价格。
(三)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协议
卖方提供了二手房屋相关的合法证件,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或联系“天津代办网”签订房屋居间协议)。买卖双方就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定金交付金额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税费由谁支付、户口迁移时间、卖方是否同意并配合办理买房贷款、违约构成、违约赔付等等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可以向卖方缴纳定金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四)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
天津二手房买卖双方同时去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递件,携带房产证、身份证等等,天津各区产权交易大厅要求有所不同,例如武清区要求买方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北辰要求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河北区要求预约。
(五)房款进资金监管中心
一次性付款,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当天即可将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中心、交纳相关税费并申请过户,有的区在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当天不能将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中心、交纳相关税费并申请过户。这是另一个差异点。
贷款购房,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后按贷款银行要求将购房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中心,等待银行批复贷款。
(六)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俗称过户
一次性付款交易,携带付款资金监管的凭证、已交的各项税费的发票和卖方一起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提交转移登记申请。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转移登记申请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缴费凭证,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买卖交易条件的天津二手房屋准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产权有争议、有瑕疵或被查封则不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贷款购房的,听贷款银行通知何时办理过户,除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并携带上述材料外,贷款银行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以及他项权登记手续。
过户完毕时房管局向买方出具领件通知(领房本时所需的凭证)
(七)买方领的房本、卖方收到房款,按约定交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