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没有借条,只有借款凭证,也是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的。但是还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涉及到转账凭证方面的一些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的话是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但是还是需要提交其他的一些证据。
一、对方拿到钱后就跑了,还没到还款期限能起诉到法院吗
1、按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这将导致双方达成的合同解除。
2、因此,借款人在拿到钱之后就跑了,其实就是以明确的行动表示自己不会履行还款义务了,那么借款人自然也不用等到实际的还款之日再追讨了,现在就要赶紧到法院起诉。
3、由于对方跑路失踪了,那么出借人可以按照下面步骤进行:
(1)确定诉讼法院
根据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2)法院公告传唤
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3)法院审理判决
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