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性质不同1、营业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营业收入: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二、计算公式不同1、营业额:营业额/交易次数=平均交易单价,营业额/销售数量=产品平均单价。2、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你好,一、性质不同1、营业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营业收入: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二、计算公式不同1、营业额:营业额/交易次数=平均交易单价,营业额/销售数量=产品平均单价。2、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