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去世后的补贴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与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有关。未领取完的养老金余额由继承人领取。参保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法律分析
退休老人去世后的补贴有:
1、丧葬补助费;
2、抚恤金;
3、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当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抚恤金是当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年度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若逝者去世前养老金未领取完,则余额就由继承人领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延伸
退休老人离世:福利待遇继承与处理
退休老人离世后,其福利待遇的继承与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世的退休老人的福利待遇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来办理继承手续。福利待遇的继承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同时,继承人也需要了解福利待遇的具体处理方式,如是否需要继续缴纳相关费用、如何申领福利待遇等。在处理过程中,继承人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继承和保障。
结语
退休老人去世后的补贴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退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根据当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若逝者去世前养老金未领取完,则余额可由继承人领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继承人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合法继承和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