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孩子到了18周岁已属于成年人,一般的情况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较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已经开始工作且收入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给抚养费。有的人不仅要问,18周岁孩子刚刚读大学,读大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费用怎么办要着急,民法典针对抚养费还约定了三种特殊情况的支付。如父母经济条件许可,子女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父母则仍然要负担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不能维持生活的、还在学校读书的、没有生活能力与条件的。注意这三种情况不是必须支付抚养费,不是父母必须的义务,而是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许可。如果父母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孩子则需要另寻他途了,成年人总要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