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但目前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根据民法原则,法不禁止即自由。虽然未成年保护法可用于保护,但缺乏实质性惩罚措施。
法律分析
在自由恋爱,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放生了性行为,如果是与14周岁以上的女生自愿发生性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民法法理角度,构成民事侵权。因为,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大师王利明的著述,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限制性自主权。其性自主权由其监护人进行监护和保护。但是,由于该法理的可操作性还不太够,没有相关的法条明确禁止。根据民法的基本法理原则:法不禁止即自由。现阶段法条并没有涉及禁止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因此,没有罚则可以依据。但是,我个人认为可以依据未成年保护法进行保护,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民法性质,也没有相应的罚则支持,因此,也无实质性的惩罚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恋爱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恋爱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恋爱关系有不同的规定。在许多地方,法律严格禁止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性关系,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预防性侵犯和虐待。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都还没有完全成熟,很容易受到成年人的操纵和伤害。然而,一些地方的法律也承认恋爱自由的原则,只要是自愿、平等、合法的关系,不涉及性行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恋爱是被允许的。因此,无论是否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各国各地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安全地成长。
结语
在自由恋爱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存在法律和道德的复杂性。尽管目前法律并未明确禁止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但根据民法原则,该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们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条文和执行机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始终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各国各地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并建立起一个安全、公正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是14周岁以上,又是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