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给子女的财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经父母一致同意,并交付财产后一般不得随意要回。如果具备法定撤销情形可以要回。
一、离婚赔礼的话女方可以要回陪嫁的钱吗
离婚女方可以要回陪嫁钱。如果陪嫁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依法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陪嫁钱是娘家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没有特殊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陪嫁钱。
二、未成年人可以随意处分父母财产吗?
父母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只能由子女自己随意处分,因为其是财产的所有权人,而父母不是,所以父母不能随意处分属于子女的财产。父母在没有经过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且给子女造成财产损失的,父母应当对子女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赠与吗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般是赠与。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而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除父母与子女另行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的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