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或执行董事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并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董事。被认为是非独立董事的人士通常包括商业银行家、投资银行家、律师和其它为公司提供服务或货物的人士。 董事分执行董事(内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执行董事是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 所谓非执行董事,简单来说就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资,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非执行董事又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和公司大股东、领导层没有任何个人关系。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但又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董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我国公司的董事长任 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 期不得超过3年,可以连选连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而公司的总经理可以由董事会任免。不过董事长个人不能罢免总经理,可以提议经董事会通过罢免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