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经报案了,查一下派出所是否给立案了,等司法机关的程序及通知。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是要经过非常复杂的程序和流程的,并不是每到一步都通知。也可能提起公诉以后再通知。具体的办案期限很难讲。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