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主要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4、依法获准但尚未建造的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二、禁止抵押的财产
主要有:
1、禁止流通的财产,如枪支弹药、毒品等。
2、国家机关的财产。因为如果允许将国家机关的财产用于抵押,那么债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这些财产就非常有可能变成其他人的财产,从而影响国家机关的财产安全和工作稳定。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如学校的教学大楼,医院的住院大楼等。
4、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如耕地、宅基地等。
5、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以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抵押时,抵押行为无效,抵押行为无效之后,有关当事人应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限制抵押的财产
主要是国家限制流通的财产,就是指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流通或需要经过特殊程序流通的财产,如文物。限制流通的财产可以抵押,但在实现抵押权时,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