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给付一方应当定期给付抚养费,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双方协议一致即可。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