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一、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不同
1、计税期限不同
工资薪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取得方式,以月为期限计量。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税,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税;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减除费用的标准不同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的普通适用的减除费用的标准为每月2000元。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人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税法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每月再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共减除费用4800元)
劳务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3、适用税率不同
劳务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税法对一次收入畸高的,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的基础上,实行超额累进加成征税的办法。即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对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加征十成,这等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和超过50000元的部分,分别适用30%和40%的税率。
工资薪金适用于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办公用房租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办公用房要交房产税: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有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的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办公出租房屋要交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
3、有营业税:营业税征收标准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税征收标准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做租赁合同含税价怎么写
按实际情况来进行签订。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征收标准:
房屋租赁税所含税项的税率: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根据地区规定不同而不同,比如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等;
3、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
4、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
5、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
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主要分割点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去800元;若每次/月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则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800就换成减去收入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居民个人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所得税税额的限额(以下简称抵免限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来源于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之和,为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