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独立户口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需加盖公章和加签经办人姓名
(二)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三)本人房屋产权证明
(四)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牌住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