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在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因可撤销合同获得的财物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