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需在收到认定书或证明后三天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申请将不受理。复核申请应载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法律分析
在事故责任书收到后三天内进行书面申请,才会安排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拓展延伸
交通违法处理时限
交通违法处理时限是指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交警部门处理相关责任书所需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规定,交警部门应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相关责任书。具体的处理时限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交通违法处理时限通常在数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有时由于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等因素,处理时限可能会延长。交通违法处理时限的确保对于保障交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交警部门将会尽最大努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以确保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异议,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详细说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交通违法处理时限是确保交通秩序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交警部门将尽力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处理工作,以维护社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