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取证,然后划分责任,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接下来的赔偿问题,就是法院的事情了。但是事故双方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一次,双方就赔偿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如果调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是要起诉到法院了,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放车,这3天是留给受害的一方提出保全肇事车辆的时间,拿到认定书的3天内,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肇事车辆,是防止肇事方不赔偿损失的,法院批准保全了,那么肇事方就不能提车了。但可以交一定的保证金提车。等事故处理完毕再把保证金取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