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的写作步骤如下:
1、写明复议的原因:在信的开头部分,写明复议的原因,例如认为交通责任认定书中的事实不符合实际,或者认为处理结果不公正等等;
2、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说明自己要向哪个交警部门申请复议,并请求对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自己的申请进行处理;
3、详细说明认为存在的问题:在信的正文部分,详细说明自己认为存在的问题,例如对被认定为责任方的时间、地点、车型、事故责任等方面提出异议,并配以相关的证据证明;
4、表达自己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态度,例如对交警部门的工作表示尊重,但由于认为认定书中存在问题,因此希望对其进行复议,并表示愿意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
5、结束语:在信的结尾部分,表达感谢,并提醒交警部门尽快回复处理结果;
6、签名并附上个人联系方式:最后,在信的结尾部分签上自己的名字,并附上联系方式,以方便交警部门回复。
交通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的流程一般如下: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当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认定结论存在问题时,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复议;
2、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召集相关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调查取证;
3、进行复议: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事故进行复议,并对认定书的认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
4、处理结果通知:复议结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向申请人发出处理结果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复议的结果;
5、不服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处理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期限届满后,或者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信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文字要清晰,表达要得体,以便交警部门能够明确了解复议的原因和请求,从而能够更好地处理申请【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