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普通遗赠,因为扶养协议是由遗嘱人与受惠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如存在遗嘱且与协议冲突,以遗嘱为准。
在中国,遗产的继承顺序主要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在这三者中,遗赠扶养协议是最为特殊的一种情形。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与受惠人自愿签署的协议,约定遗嘱人去世后,受惠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被认为是遗嘱的一种形式。相比之下,普通的遗嘱只是遗嘱人单方面规定继承人的意愿,没有约束力。如果遗嘱人在生前与受惠人达成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协议的内容与遗嘱有冲突,那么以协议为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没有约定具体数额,受惠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因此,在制定遗嘱时,最好与受惠人商定并签署遗赠扶养协议,以确保自己的意愿得到最终实现。
如果遗嘱中约定了相应的财产分配,又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如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则以后一项为准。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中与协议有冲突的内容,应该以协议为准。
在遗嘱生效的情况下,遗赠具有优先权,而遗赠扶养协议仅在遗嘱中未作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产生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生效后,遗嘱中的遗赠优先于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但如果遗嘱中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而遗赠扶养协议则需要满足多种条件方能生效,如扶养人的身份、扶养方式、时间、费用等,同时还需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认证,因此相对于遗赠而言,其权利事项较为繁琐,且受约束性更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五条 遗嘱生效后,遗嘱中的遗赠优先于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有不同的遗赠时,按照先后顺序执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