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需向公安报案,追究刑事责任并追回财物;如无法全额返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合同诈骗罪涉及金额不同,处罚标准也不同,数额较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包括复杂客体、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个人或单位主体以及故意非法占有对方财物。
法律分析
一、遭遇合同诈骗怎样维权?
1、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案侦查,并且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向法院起诉。
如果被骗的钱不能全部退赔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诈骗分子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合同诈骗罪怎样处罚?
1、涉案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涉案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遇到合同诈骗之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非法占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就是合同诈骗,这个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合同诈骗罪有三种量刑标准,要按照诈骗的实际金额来决定,诈骗金额较大的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在面对合同诈骗时,受害人可以采取多种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会立案侦查,并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其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诈骗分子赔偿损失。根据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涉案数额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罚标准,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等。面对合同诈骗,及时采取行动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