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领失业保险没有必然的关系,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登记是指我国对城镇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时尚未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是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市民能够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参加职业培训和两次不服从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个人和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包括什么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