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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转给朋友吗

2023-09-28 来源:欧得旅游网

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转给朋友。如果父母没有失去抚养能力,或父母双亡的,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来抚养未成年子女。

一、哥哥需要赡养弟弟吗?

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负抚养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二、父母不在了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三、如何证明没有抚养关系

证明没有抚养关系可以提供与被抚养人没有经济支持和生活辅助的证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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