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关于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3)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4)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5)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注意:如果是减少注册资本,则程序比较复杂)(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7)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8)工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