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辞退后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根据劳动法和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的补偿包括工资拖欠、低于标准工资等;解除合同的补偿包括工作年限的月工资和医疗补助费;协商解除合同的补偿最多为12个月工资。具体赔偿情况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仲裁处理。
法律分析
一、被老板辞退了如何赔偿?
被老板辞退了的赔偿,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辞退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辞退的具体原因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特别是不同的原因辞退的所认定的赔偿情况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对有关赔偿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合法的处理,造成了矛盾和纠纷的,可以提出仲裁处理。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老板辞退的赔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不同情况下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合法处理,如有纠纷可提出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