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2、监理概念模糊: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3、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等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
4、权利义务不清楚: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应做的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工程项目的情况很多,但是好多都没有列入合同之中。
6、材料供应不明确。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需要写清楚。
8、质量标准不清楚。
9、工程验收不细心。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可以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