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通知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1、法院通知中止审理的意思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