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自泡药酒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我卖了一些课算侵犯和违法吗?
卖别人的课程违法。对于倒卖课程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来追究侵权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如果倒卖课程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或未销售的货物价值三十万,会立案追诉。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受害人依法享有著作权;2、行为人实行了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3、行为人实行的行为造成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受损;4、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在别人家喝了药酒后死亡没有做尸检提供药酒的人以及陪同者应该怎么负责?
喝酒致人死亡的存在以下行为会负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喝酒致死如何赔偿是什么喝酒致死的赔偿方式如下:1、喝酒致死赔偿标准与死者家属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报废车保留号牌可以卖吗?
车报废后,车牌是不能卖的。车辆报废后,其车牌将由车辆管理所进行回收。车辆管理所将于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号牌等,并出具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老师补课违法吗?
老师补课违法。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我买了石头卖被人恶意举报说最近卖石头了但是没有卖怎么办?
商品买卖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或者根据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