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时限规定
1、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对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
3、在上述迟延履行的情形下,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消灭权利。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方需要明确是否履行义务;可以督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除,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快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的期限有多长
1、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3、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四、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具体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
2、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或者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依然存在,当事人仍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3、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三个月视为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