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违约的风险有无法获得可预见的收益、债权本息的丧失、汇率变动引起的收益损失等。存在债务违约风险的主要是经济市场混乱或者经济不发达地区,外商与这些地区的企业和地方政府进行交易时,由于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对方可能陷入财政破产,此时外商就会因为无法按时收到投资利润,甚至血本无归,只能向本地的法院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