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认一下,你的产品或者广告是不是存在问题?若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如果是非食品,就是不是食品保健品的其他产品,像服装电子产品什么的,不管是产品质量还是广告,是三倍赔偿,最低五百元。如果超过次数,可定为敲诈勒索,请举报给公安局或工商局。如果是食品保健品,是十倍赔偿,最低一千元。如果是食品广告,也是三倍,最低五百元。如果超过次数,请按照敲诈勒索举报对方。如果你没有问题,那么正大光明的拒绝对方。如果对方纠缠不放,按照敲诈勒索举报。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