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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无权处分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4-03-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个或者一些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卖共有物,但不以共有人的名义的情形,作为无权处分。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但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卖共有物的,可以作无权代理处理。

一、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不同意有效吗

房产买卖合同夫妻另一方不同意合同无效。但是该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共有房产被其中一人卖掉了如何解决

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或者向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并且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

三、民法典房屋分割有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的房屋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房屋,就价款进行分割。

2、按份共有人其中一人转让其份额归其他共有人所有,由其他共有人支付同等价值的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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