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3生育政策具体如下:
1、对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不再将提供结婚证或准生证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限制性条件。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其待遇享受条件参照职工执行。
3、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计发标准发放。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可享受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顺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173天的生育津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范围外生育的,顺产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113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享有哪些待遇:
1、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基本的生活需要就由生育津贴来维持,女性职工在生产完三个月内需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生育津贴的申领,每个人能够拿到手的钱不太一样,有一个计算的公式,通常是以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标准的,那么差额部分就应该由企业补足;
2、生育保险当中还包括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和生产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3、已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生育保险会进行资金的筹集,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建立了生育保险基金,所以职工是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
4、在生育津贴方面如果有问题的话,就要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材料的上报,只要通过审核之后就能够处理,但是也需要自己学会合理的操作,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按照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